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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7月1日起室內裝修材料使用綠建材之比例由5%提升至30%

調整字級 2009/07/14

金融海嘯已近尾聲,營造業景氣已有回春跡象。新竹市街頭的房地產廣告又熱絡起來了。可是,很多人可能沒注意到,內政部營建署已公告修正一項法規。針對「建築技術規則」第321條「綠建材」之條文進行修正,規定於本年七月一日起,將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應使用綠建材之比例,從原來的至少5%,提高至30%。這對全體國民而言,居住生活品質之安全健康似多了一層保障,對於生態環境的維護也將更進一步,新竹市環保局提醒民眾未來在進行室內裝修時應多採用綠建材。

建築技術規則中對於綠建材的定義是,取得「綠建材標章」或「環保標章」的建築材料。我國環保標章中,關於建材部份是以資源回收建材為主。而「綠建材標章」則是包括「生態」、「健康」、「再生」與「高性能」四大類別。其中,再生綠建材的減碳效益更是顯著。

依據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研究發現,如果使用再生級配骨材,可以減少砂石開採,而採石一立方米約排放二氧化碳七十二公斤(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編印之「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因此,一條十公里長一米半寬的自行車道,預估約使用1500立方米之級配粒料(以十公分厚計),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約十一公噸,相當於一萬五千度電所排出的二氧化碳。但如果使用再生粒料,這些二氧化碳排放就免除掉了,這是使用再生綠建材所發揮的具體減碳效益。相較於花上千萬元裝置再生能源設備所減少的二氧化碳毫不遜色。
 

資料來源: 新竹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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