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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官邸特定商業區建案不得以住宅或招待所用途違規銷售使用

調整字級 2009/07/10

近日媒體報導鄉林建設即將於士林官邸推出每坪200萬元之建案,刷新文華苑每坪150萬頂級豪宅天價紀錄,媒體大幅報導該案與頂級豪宅比價,顯有誤導民眾之虞,臺北市建築管理處為保障市民購屋權益,特別提醒購屋民眾該建案核准用途屬「一般事務所」,不得以住宅或招待所用途銷售使用,以免權益受損。
建管處王榮進處長進一步指出,該推案位於士林官邸地區,依「修訂臺北市士林官邸特定商業區細部計畫案」規定,使用分區屬「特定商業區」,核定之建築物用途為「一般事務所」,申請之建照號碼為98建字第2289號,媒體報導該案與頂級豪宅比價,易使一般購屋民眾誤認為住宅使用,或企業主誤認購買為招待所使用,為避免銷售人員以不實廣告惡意欺瞞購屋民眾,本處已要求應於接待中心設置房屋銷售告示牌,張貼市政府核准之圖說供購屋民眾參閱,並於銷售時善盡告知購買人建照核准內容,產權轉移時應列入交待,請購屋民眾詳加考量。
建管處同時呼籲民眾如欲購屋對建築案件內容有任何問題,可隨時向市府或建管處查詢,建管處設有購屋服務專線及櫃檯為民眾服務,購屋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8383,市府南區一樓。

資料來源: 臺北市建築管理處 施工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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