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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98年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已開始

調整字級 2009/07/02

【北縣訊】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該處為達健全稅籍,掌握稅源,遏止逃漏,維護租稅課稅公平,已展開每年例行性房屋稅籍清查作業計畫,本年度查核重點如下:(一)房屋之使用情形。(二)已核定減、免稅房屋。(三)新建、增建、改建房屋。(四)不符營業減半課稅規定之工廠房屋。(五)供營利事業使用未按營業用稅率課徵之房屋。(六)營業使用之停車場房屋。(七)會計師、記帳士、律師及補習班等執行業務使用之房屋。(八)旅館、民宿使用之房屋。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求房屋稅籍資料正確,稅籍清查工作乃屬重要的一環,於此清查作業期間,為審核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是否仍符合稅法規定,將指派人員前往實地勘查,稅捐處清查人員都會配戴職員識別證,請民眾惠予協助辦理;如有造成民眾不便之處,敬請見諒。該處特別呼籲民眾,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變更使用之情形,應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以符規定,如尚有疑問,歡迎向稅捐處洽詢。

資料詳洽:企劃服務科 王珮齡 電話:8952-8134
撰稿人: 房屋稅科 黃逸芳 電話:8952-8241

資料來源: 新北市稅捐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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