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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契約 雨遮將不計價

調整字級 2011/02/24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新制去年5月上路,台北市法規會消保官昨天公布第4、5波建案查核結果,抽查20家建案中,有5家不合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後,目前已全數改善完成。

消保官表示,預售屋買賣糾紛時有所聞,為避免廠商虛報坪數,未來屋簷雨遮將不列入計價,最快5月1日實施。

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這次不合格比例達4分1,顯示部分建商仍心存僥倖,將加強稽核;建商若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新制,限期沒有改善,依消保法處2至10萬元罰鍰。

5家不合格建商為常殷建設 (常殷君天廈),違反「買方延遲付款遲延利息不得高於萬分之二」規定;常安建設公司 (常安居)、新陽建設 (陽明上隱)、春風開發 (圓山迎春風),違反「房屋面積有誤差應互相找補」;吉美建設事業 (千荷田),違反「契約審閱期不得少於5日」規定,均已改善完成。

消保官表示,過去經常發生交屋前建商倒閉,消費者已交付價金卻求償無門,內政部日前公告,5月1日履約保證機制將納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買賣雙方可採內政部同意的履約保證方式,或由建商和銀行合作擔保價金返還、價金交由銀行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替代。

此外,預售屋也經常發生廠商虛報坪數及哄抬房價,葉慶元舉例,北市房價高,若單戶有6坪雨遮,以一坪50萬計算,民眾必須花費300萬去使用雨遮,負擔相當沉重。

內政部已決定未來屋簷雨遮將採實際登記,但不列入計價,相關修正案已提送行政院消保會,規畫5月1日實施。

 

資料來源: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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