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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弱勢 租金補貼擴大

調整字級 2010/12/14

內政部今天宣布擴大補助民國99年度租金補貼申請,只要符合租金補貼審核資格中低收入戶,申請者不需要進行評點排序,不受各地區分配戶數限制,每戶每月獲得3600元租金補貼,以一年為期。初估將有4萬5000個中低收入家庭受惠,總經費約需19.5億元

從96年開辦的整合住宅補貼方案,補助項目包括租金補貼、購屋補貼以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內政部今年原計畫在租金補貼部分,補助2萬4000戶,但目前受理件數多達5萬4000多戶,受理申請戶數已大幅超過預定計畫補助戶數。

為了擴大照顧弱勢民眾,內政部營建建設基金會議通過增加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補貼戶數,由行政院核定通過。以往年審核資料核准率83.24%推估,99 年度擴大租金補貼總經費,預估約19.5億元。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政府透過政策補貼方式,給予弱勢民眾租金補貼,不僅是先進歐美國家的普遍做法,更符合廣義的社會住宅定義。

他指出,因應都市化過程中住宅市場供需機能的侷促性,政府協助住宅市場外的補救措施,提供多元社會住宅方案以解決經濟或社會弱勢人民的居住問題。內政部除積極規畫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更以租金補貼為主,興建為輔,做為主要推動原則,擴大租金補貼的範圍,增加租金補貼辦理的戶數,符合廣義社會住宅的定義,亦能達到政府照顧弱勢民眾的目的。

資料來源: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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