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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按教育部於97年12月18日報經行政院備查「中文譯音使用原則」修正案,並規定我國中文譯音以漢語拼音為準,各機關應依該規定辦理,有關台端對各項譯寫轉換情形之意見,請逕向各機關洽詢。 二、另有關「線上地名譯寫系統」部分,本部已配合上開規定辦理程式轉換及更新資料,目前正陸續辦理更新後資料之逐筆複查,期間歡迎民眾參與測試使用,台端如有發現疏漏之處,尚請不吝賜教,本部將立即查明更新。
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landfaq1.asp?fqid=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