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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賣房賺價差?小心隱形成本,仲介費、稅金壓縮獲利空間。退休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分享個案指出,賣房除了售價很重要之外,還要考慮仲介費、稅金等大筆費用,唯有找到適當的節稅方式,才能讓自己賣房的實際收入變大變多。
R姐表示,多數人一生中買賣房的次數並不多,不了解是正常的。R姐表示,交易不動產比較大筆的費用包含仲介服務費、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此外,還有一些小額費用,包含代書費、實價登錄費、銀行履約保證帳戶費、塗銷登記、房貸提前清償的違約金等等。
根據內政部規定,買賣雙方的仲介服務費合計不得超過成交價的6%。通常賣方收4%,買方收2%。R姐表示,並不建議一開口就用力砍仲介費,仲介通常沒有底薪,合理費用才能得到賣力的服務。
R姐表示,基於土地公告現值計算,持有時間越長,稅金也越高。稅率則分為20%、30%和40%。
節稅方式包括自用住宅一生一次稅率10%、自用住宅一生一屋稅率10%、重購退稅以及重劃土地第一次移轉(減徵40%)。
R姐分享個案指出,李先生日前賣出透天厝時,除了仲介費之外,還被高額稅金震撼到。R姐分析表示,上次李先生售出居住多年的透天厝時,本來想使用自用住宅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10%,但因出售前一年租給公司行號營業使用,於是只好以一般稅率20%繳土地增值稅,稅金爆增加為2倍。
政府為減輕民眾土增稅負擔,提出「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2項惠民政策,R姐深入說明兩者的獨特條件和優勢:
只要出售前一年無營業或出租,再加上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父母、子女,出售前設籍,就能在這人生重要的里程碑上得到一次土地增值稅減免。
曾經適用自用住宅一生一次後,得再申請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
其適用要件較為嚴格:
1、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出售時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
2、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出售土地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
3、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等要件。
4、面積限制。
針對房產所有權人已經使用「一生一次」,但又不符合「一生一屋」,R姐建議可透過夫妻間贈與免稅方式,可以移轉至尚未使用過的一方,再利用「一生一次」進行土增稅節稅。
而若是換屋族,R姐則分享還可以使用土地增值稅和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值得注意的是,出售前後2年內再次購入自用住宅,這是箇中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