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顯智今天上午舉行「系統性的預售屋亂象,需要制度性的解決」記者會。(圖/邱顯智國會辦公室提供,下圖同)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有民眾和新竹在地建商京茂建設購買預售屋,原訂去年4月交屋,未料卻遭該公司拒絕交屋,雙方對簿公堂,但在法院判決出爐,要求京茂建設應該將所有權移轉給陳情人後,京茂建設竟然將房屋賣給第三人。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12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現行履約保證制度著眼「錢不會被捲款潛逃」,難防建商「一屋二賣」,應該透過訂定「預售屋預告登記」等制度,確保買賣資訊的早期揭露。
邱顯智今天上午舉行「系統性的預售屋亂象,需要制度性的解決」記者會。陳情人會中表示,自己只是一般的雙薪家庭,在新竹租房子、努力工作賺錢還要養小孩,省吃儉用多年,好不容易存了頭期款,3年前向竹北京茂建設買了一間預售屋。原本預計在去年4月就要交屋,沒想到京茂建設故意不交屋給消費者,就算投訴消保官,京茂建設也仍然拒絕履約,只能被迫提起訴訟。
陳情人進一步說明,在被迫提起訴訟的過程中,無論怎麼拜託,或者法官怎麼表示要和消費者協調,京茂建設就是不肯交屋。今年1月京茂建設敗訴,法院判決京茂建設要移轉房產後,京茂建設竟然無視法院判決,還在提起上訴後隨即一屋二賣。在難過與無助之餘,只能求助立法委員,並希望政府未來能重視預售屋的交易安全以及重罰黑心建商,希望不要再有消費者受害。
邱顯智說明,現行履約保證制度主要著眼在錢不會被捲款潛逃,難以防範建商發現賣便宜而想要把房子一屋二賣;而預售屋預告登記制度已經有足夠的現行制度可以參酌,因此非常具有可行性,唯一技術上的問題,也就是房子尚未蓋好的狀況下如何進行登記,也有民法第513條建築物承攬人「請求預為抵押權之登記」的制度:拿到建照之後,登記機關可以暫編建號,再進行登記,預售屋當然可以仿照類似的流程,只是登記到更細的區分所有權。
邱顯智直指,預售屋炒作涉及到交易資訊不透明和政府管控困難等的問題,如果有預售屋預告登記等相關制度,也就有機制可以促使買賣資訊的早期揭露。
時代力量新竹市議員林彥甫說,現行「同業連帶擔保」的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明顯無法保障消費者,即使日前修法規定同等級的公司才能進行擔保,但現實上往往都是同個集團下的子公司在互相擔保,實質上沒有第三方履約保證的效力。
房市專家Sway直言,過去有建商給消費者兩個選擇。一個是總價多賠1%,將房子退回看買家要不要;第二個是走漫長的法律途徑。黑心建商為了多賺五百萬,寧可犧牲消費者的權益,這都是高房價造成的祭品,尤其是購買預售屋,交屋時間差如果有房價上漲,消費者通常是吃虧的。高房價的時代,政府再不多做一些事,這一類沒有保障的事情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