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房市分析 >

政院拍板重懲炒房最重罰5000萬 預售屋轉售僅限特殊情形

調整字級 2022/04/08

行政院長蘇貞昌主持院會通過新一波打炒房修法,重懲炒作房市最重罰五千萬元,修法並明定預售屋轉售限特殊情形。(圖為本報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上午主持院會,通過政院新一波打炒房修法,院會通過內政部擬具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炒房罰鍰上限從新台幣500萬元提高到5000萬元, 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情節嚴重者最高可重罰5000萬元,這次修法除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僅限特殊情形之外,為防止私法人投資炒作房市,並明定私法人購屋改採許可制。

有關限制預售屋的換約轉售,政院通過修法規範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例外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所謂的特殊情形,是指簽約後如其財產遭強制執行、配偶、近親因重大傷病須長期療養、非自願性失業或重大變故,導致無力繳款,並經地方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才可換約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草案並明定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管制私法人購屋方面,草案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內政部表示,這項修法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協調優先排會審查,並同時研擬相關子法及配套作業,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施行,使不動產市場能穩健有序發展。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近期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