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協助有租屋或購屋意願的受災戶,早日找到合宜的房屋,於
行政院已於日前核定優惠安家方案,對於莫拉克風災導致房屋毀損不堪居住程度者,可由受災戶選擇自行租屋、自行購屋或由政府安置等方案。其中租屋租金補貼,每戶3口以下6千元、4口8千元、5口以上1萬元,補貼期間最長2 年;購屋利息補貼部分,貸款額度最高350萬元,償還年限20年,優惠利率按中華郵政儲金2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為0.592%)。選擇租屋或購屋的受災戶,每戶每月可再領取3千元到1萬5千元不等的生活賑助金,領取期間為6個月。
此次,房仲業者提供受災戶租屋、買屋諮詢免收服務費,受災戶如有房屋租購需求,可至各收容所服務台或縣(市)政府地政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