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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實價登錄後建議稅改,落實實價課稅

調整字級 2013/03/19
實價登錄已實施逾半年,房價資訊越來越多,房仲業者表示,政府或民眾期待房價透明可以讓房價壓低,這是不切實際的,最多只能讓房價緩漲,建議政府不妨從改革稅制、增加公共交通建設等利多政策來著手,一方面在實價登錄機制下,實現實價課稅,一方面分散都會中心區的擁擠,實現居住正義。
全國不動產總經理石吉平今(18)日表示,隨著實價登錄公布的數據資料愈來愈多,實價登錄的好處是,當未來房價看漲時,民眾將可依實價登錄的資訊適度加價,若房價看跌時,民眾則可做為議價的參考資訊,這在國外實施多年成效卓著。
只是,若政府或民眾期待實價登錄可讓房價下跌,他則認為影響不大。石吉平認為,政府的房市政策,不妨從各地推動交通公共建設開始,讓民眾願意以時間換取空間,將可有效移轉購屋成本;且民眾的購屋習慣,會隨著人生階段的不同而有所改變,從結婚築巢期、生子滿巢期、乃至退休養老的空巢期,一生至少有二至三次的換屋機會,加上買屋是人生最大一筆消費,若可藉由稅改制度改革及交通建設著手,將有助於房價合理化,實現居住正義的理想。
他進一步表示,政府課徵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的目的,無非是希望能有效抑制房價,只要屋主在持有1年內轉售將課徵總價的15%,2年內轉售將課徵總價的10%。這不但在各界反彈聲浪四起,屋主也將奢侈稅成本灌到房價中,房價仍是跌少漲多。
他舉例,若以購屋總價1000萬元為例,若1年內以1100萬元出售時,將課徵165萬元的奢侈稅,對民眾而言不賺反賠,因此若口袋夠深,寧願擺滿2年,坐享增值後,轉售也不用再繳奢侈稅。因此,實價登錄實施後,應該可以慢慢朝向學者所倡議的資本利得稅角度,從轉手獲利的100萬來課稅才較為合理,設若資本利得稅為20%,則實繳20萬,屋主若無其他成本,可淨賺80萬,在實價登錄機制下,實現實價課稅。
尤其,台灣的一屋三價,堪稱世界奇蹟,亦即實價、公告現值、公告地價。石吉平認為,由於現行將土地公告現值及公告地價都採逐年調高,大大增加民眾持有房屋的負擔,若能取消公告現值及公告地價,統一以實價課徵持有稅,並針對自用者予以降低稅負,且愈長期持有稅率愈低,才能鼓勵民眾長期持有,而非視為短進短出的投資工具。
石吉平說,從國外經驗參考,都是以住者有其屋、擁有房屋是國民基本權利的思維,政策稅制都是鼓勵長期持有,打擊短期投機交易。因此稅制應朝持有期間愈長,資本利得稅率愈低方向設計才是正確的方向。
 

 

資料來源: Money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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