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實價登錄8月上路後,台中市地政局首度開出2張罰單,經向內政部查詢,這是全國首宗逾期未申報而被裁罰的案例。
台中市地政局指出,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實價登錄)制度已於8月1日實施,大里地政事務與中興地政事務所各有一名地政士,因未於申報期限內申報,9月11日被各處以新台幣3萬元罰鍰。
地政局表示,這兩名地政士均反映已在期限內申報,但因故辦理撤銷,以為只要在案件撤銷後30日內重新辦理申報即可,並非故意逾期不申報;不過,因逾期未申報事證明確,仍處以3萬元罰鍰。
地政局說,實價登錄上路後,部分申報義務人對新制度規定及登錄系統的操作並不熟悉,所以登錄速度較慢,至9月10日為止,台中市已受理買賣申報登錄2449件,其中由地政士完成申報者有2360件,約占總申報案件96%,另租賃案件申報182件,預售屋案件申報0件,目前作業尚稱順利。
地政局也提醒,不動產成交案件的買方、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必須在買賣案件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簽訂租賃契約書後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逾期申報將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