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28日)初審通過不動產經紀業修正草案,規定仲介業者必須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但由於行政院版的草案文字被立委批評太過模糊,因此儘管法案初審過關,但條文全部保留交朝野協商。
為了推動房價交易透明化,行政院提案修改不動產經紀業修正草案,規定仲介業者應該在完成所有權轉移登記或是簽訂租賃買賣契約書後30天內,向主管機關以區段化、並以去除門牌、地號、建號等方式,登錄成交案件的實際資訊,行政院堅持保護個人隱私,但是被朝野立委抨擊登錄方式太過模糊。朝野立委提出的修法版本則以實際交易價格登錄,再另外規範除了統計之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或是不能當作課稅的基礎,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支持。江宜樺說:『(原音)內政部對於實價登錄這樣一個制度或方向的看法,我可以很清楚向委員報告,以內政部立場來講,當然是支持這樣方向。因此剩下就是個人隱私法方面,到底允許我們做多大程度的介入,行政院在做跨部會也就是政務委員協商,採取比較審慎立場,當我們看到委員提案,其實也同樣是要做實價登錄、資訊公開透明,可是也願意在個人隱私方面,有明定條款,除了作為統計之用不得做為其他用途之用,這就跟行政院用意一樣了。』
最後儘管全案初審過關,但是條文全部保留交朝野協商。委員會也要求行政院儘速將相關的法案,包括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以及地政士法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才能併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