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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屋履保 北部8成最高

調整字級 2010/07/09

最近政府擬在明年實施預售屋全面履約保證,這使得「履約保證」(以下簡稱「履保」)在最近成熱門話題!但根據統計,其實在成屋市場,採用「履保」交易,在北部已高達8成,中南部也約有5成,而根據建經公司表示,承作案件比率,北部佔60%,桃竹苗佔11%,中部佔11%,南部佔約11%。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表示,房地產交易中常見「房屋履約保證」,最早是由建築經理公司所推出「預售屋履約保證」,以避免在建案興建中途建商倒閉,工地停擺以致購屋人求助無門;為提昇購屋人信心,建商找上建經公司推出「預售屋履約保證」,由建經公司擔任付款中間人,一旦有建案停工,就由建經公司接手完成建案以順利交屋。至於「成屋履約保」則是約在84年推出,到今年,北部已有近8成民眾購屋時優先選擇履保合約進行中古屋買賣。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調查旗下130家加盟店發現,近年來採用成屋履保成交案件數字持續攀升,今年幾乎已達到70%~80%,足見民眾希望有更安全交易制度保障自身財產。

     坊間所採用成屋履約保證,大致可分為3種,分別是「價金保管」、「價金信託」及「價金履保」三種方式。民眾或許只知道履約保證,卻沒有仔細了解此三種保證機制有何不同,以下做說明:

     一、價金保管:全國不動產董事長葉春智說,顧名思義是由第3人來「保管」這筆買賣金額,但此第3人並沒有受特定機構管制或監督,交易是否安全端看該個人或公司操守與職業道德,實際上買賣價金仍有可能遭侵占或挪用,交易風險隱憂尚在。

     二、價金信託:價金信託與價金保管嚴格來說是大同小異模式,差別在於保管價金單位為「銀行」,另外因使用「信託」簽約模式,所以受到「信託法」管制與監督,銀行保管此價金時,受到信託法規範,保管單位未經同意情況無法取得款項,較價金保管多一層保護,但保護範圍僅限繳交入「信託專戶」內金額。

     三、價金履保:價金履約保證類似保險觀念,除價金繳交進銀行專用帳戶外,更重要是具「理賠」條件,也就是說當買方或賣方採用履約保證進行買賣,不小心發生無法履約完成狀況時,買方已付出價金得全數取回(保障同價金信託),或賣方產權已過戶予買方卻未能拿到交易款項,由「承保單位」墊付款項予賣方,債權轉為承保單位擁有。交易安全又較價金信託更高一級。

     履約保證觀念在國外相當普遍,葉春智說:國內現行法令雖無立法強制履保,但成屋履約保證在先進國家已是一成熟制度,相信國內在不久未來應會朝向全面化履保。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記者曾萃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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