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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推都更2倍容積獎勵 江宜樺:恐有困難

調整字級 2010/04/26

台北市政府日前宣布,將協助台北市內中低樓層的老舊建物更新重建,並可享有最高2倍的容積獎勵。不過,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26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表示,都更案必須符合「策略性開發地區」的條件,再加上其他4項條件,才有機會取得2倍容積獎勵,因此實際運作上恐怕有困難。

 

台北市政府日前宣布住宅政策大利多,將協助屋齡30年以上的中低樓層老舊建物,進行更新重建,最多將可享有2倍的容積獎勵。不過,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內政委員會答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的時候表示,依照現行規定,想要獲得2倍法定容積獎勵,都更案必須符合策略性再開發地區的標準;也就是必須位於鐵路及捷運400公尺範圍內、位於都會區水岸、港灣週邊適合高度再開發地區、或配合重大發展建設需要辦理都更的條件之外,同時還必須符合其他4項條件。他說:『除了地區必須是策略性發展地區,還有4個條件,更新面積必須是5千平方公尺以上,更新之後,集中留設公共開放空間要達到基地面積50%以上,這個是當然跟我們接下來講的綠建築、整體規劃提昇環景品質是有關的。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似乎還看不到2倍容積率這樣一個獎勵,可以那麼容易就做到。』

 

江宜樺進一步表示,台北市政府宣布凡是面積達2千平方公尺以上,區內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建築物為中低樓層老舊建物就可以申請,其實與現行法令有落差。江宜樺說:『5千平方公尺以上,台北市政府說2千(平方)公尺,跟現行法規還是有出入地方,可能在他們擬定細部計畫,甚至在報請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我想都會慢慢把它修正得更合乎規範。』

 

至於台北市政府這項住宅政策大利多,是否有助於抑制都會區房價飆漲?江宜樺說,還要再觀察。

資料來源: 央廣�呂欣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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